等待处理…

女职工郭建华在工作中摔伤,一年后申请工伤待遇,却遇到了很多麻烦。为此,劳动部门提醒职工——

若发生工伤要及时报告

2023年10月27日

一年以前,西安第四制药厂糖浆车间女职工郭建华,在工作中右手腕摔伤,由于未及时向厂方和劳动部门报告,现在病情恶化,给她生活和精神造成了很大压力,也给劳动部做工伤认定带来了困难。

据郭建华讲,去年8月27日,正在生产过程中,灌装机链板突然断了,机器停下来。她去灌装室放半成品,由于地面有积水,身体滑倒了,她急忙用右手撑地,结果还是重重地摔在地上。当时,手和身体有些疼,她爬起来扶着墙走出灌装室。隔壁有人听到响动,跑出把她扶回贴签室。

郭建华说,摔倒后,手腕一直隐隐作痛,她感觉症状不是很明显,没向厂安全员报告,也没休息,继续在车间流水线上工作。

今年4月,郭建华右手腕开始肿胀,疼痛加剧,最后竟连一根筷子也拿不起来。8月份她只好请了工龄假,四处求医。经省人民医院、西京医院等多家医院拍片诊断为,舟状骨、月状骨脱位、形成创伤性关节炎,缺血坏死。

郭建华告诉记者,为了看病她四处借钱,还不能完全治愈,连累得家人也无法上班。手术后,右手五指不能正常伸展,医生说极有可能致残,她的精神压力很大。出院后,向厂里提出享受工伤待遇,但迟迟得不到答复。

西安第四制药厂生产科刘科长认为,按常规认定工伤是在事发24小时内由企业搜集有关证据,上报劳动部门作工伤认定。郭建华的情况比较特殊,她要求厂里认定工伤其时效已超过一年多了,有些证据很难提取。为她的事,厂里马上要召开调解委员会,拿出处理意见。能否认定为工伤,只能由劳动部门鉴定,厂里没这个权力。

像郭建华此类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西安市劳动局安监处陈处长告诉记者,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有关医学专家已看过了郭建华的病历和X光片,认为一年前摔伤导致目前症状的可能性很小,而且还提出几个疑点。他说,就目前仅有的证据来看,很难作出工伤认定。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为此,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提醒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当事人应妥善保留有关原始证据,及时向企业安技部门反映,上报劳动部门,以免给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报记者 焦晓宁

上篇:没有了
下篇:尝试“模拟下岗”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Content/weixinlogo.pn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00-12/18/343088.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