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某公司的职工,1995年与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在履行合同期间,我所在的分公司被一外单位的人承包经营,由于我对承包人的有些做法有意见并反映到公司,承包人以我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我开除。请问企业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有没有权利将我开除?
未央何山
何山同志:
你所反映的问题是一起涉及企业承包人能否随便开除与原单位仍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的劳动争议案。其一,你的劳动合同是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关系是与公司建立的,如果确实够开除的话,也应该由公司作出开除决定,而不能由分公司作出;其二,企业开除职工需经严格的程序,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3条规定,“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分公司的承包经营人,并不是企业的厂长或经理,无权对你做出开除的决定,即使你犯的错误已达到要开除的程度,也应该由与你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