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户县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兑现了对奖励举报人的承诺,使长期流落在外、逃避债务的芦某被法院执行人员擒获,举报人也因此获得了重奖。
债务人芦来平因长期拖欠王某的货款不还,被王某一纸诉状告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被告芦来平给付原告货款共计82986.05元,判决生效后,王向户县法院申请执行,但芦来平闻讯后逃之夭夭,使法院无法执行此案。后经知情人举报得知,芦来平逃至陕南西乡县某地,法院执行庭干警得此消息后,果断出击,将债务人芦来平一举擒获并拘留。根据户县法院奖励举报人的有关规定,按3%的比例给予举报人以2400元的奖励。
(王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