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看了《陕西工人报》12月11日第三版“五七〇二厂回复本报对‘催交改造费’一事作出说明”使我们广大职工感到失望。原因有四:
一、说明中说“工厂生产、生活用电猛增,旧的用电设备和线路已无法满足日前用电需要……。”那么,36万元的增收贴费和125万元改造费,只靠职工安装几台空调就能收够吗?况且,旧线路改造也不是专为装空调户进行的。
二、工厂用电线路改造是件大事,问题是收了装空调费仍然从老、旧线路上给装空调户拉两根线,这就叫收钱为了改造线路吗?
三、说明中说“在未实现改造前,工厂不赞成职工宿舍安装空调……。”如此之说,工厂没钱改造线路,职工就永远别享受空调。
四、工厂住房实行了商品化,职工住房少则1万元,多则5至6万元购房,工厂连基本的用电线路都不能满足住户,这样的房子为什么要以商品房卖给职工呢?职工掏钱买了房,想装空调,又要重新二次掏安装费,一瓦一元,这合理吗?试问,职工买个1200瓦的微波炉也要掏安装费?购个1000瓦以上的热水器也要掏安装费吗?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工厂这项规定是不合理的。
■五七〇二厂部分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