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汉阴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切实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使每位职工都得到了妥善安置。
近几年来该院审结的5个县属企业破产案件,有290余名职工得到安置,变现资产846万元,清还债务1620万元。该院从破产案件审查立案一开始,就严格把关,依照法定程序和国家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相关政策规定,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建议有关部门与法院一道组成清算小组,进驻破产企业,详细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由政府部门出面召开协调会,就破产期间职工生活和破产后安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拟定出具体方案,并主动征求和听取职工的意见,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立案后,该院及时召开破产企业职工座谈会,分析原因,讲解法律,指明出路,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帮助他们共度难关。在财产的分配上,合议庭与清算组共同把关,进行合理的财产审计和评估,防止资产流失和低价转让,保证职工得到应有的财产分配。对一时交不起诉讼费和执行费的破产企业,该院还作出了减、缓、免的规定。 ■刘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