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淳
特区深圳市府准备采取分步走的办法,先将以前的政府文件一次性用政报形式刊登,广为散发。面对近期内保留的少量文件,及时刊发在政报上。最后达到所有的政令规章都刊发在政报上的目标,掀开了象征权位视为神秘的盖头。政令的时效性和透明度不言自明,把知情权交到了平民百姓手上。
长期以来,作为行政习惯作为组织纪律作为政治待遇,政府文件传阅传达到哪一级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政府文件有着高高在上的神秘感。覆盖面小的直接效果是绝大多数人不知就里不知深浅不知界限。政府文件的暗箱操作还出现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矛盾,甚至出现政府文件大于法律的情形,尤其是在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地方,以政府文件形式出台的行政措施,往往有各执一辞此是彼非的怪事。产出了以政府文件为准,推脱责任、推诿扯皮、一推了之的恶劣现象。
规范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提高百姓遵纪守法照章办事的行为习惯,平民百姓对政府的政策规定知情、熟悉和理解是首要的,失去这个基础,情绪对立、行为任意、决断无凭和不知不为过是难以避免的。失去了知情权,也就不好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理有据、有始有终的人民监督了。公权膨胀、滥用权力、我就是法、腐败滋生等等,也就不足为怪。先知政府政策规定之情,方知权力监督个体操作之行,自是应有之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