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们单位一老职工因病去世,退休办根据家属的意愿帮助料理了后事,费用先由退休办垫付,共花费了2600元钱。丧事处理完后,其家属拒不支付丧葬费,并提出费用全部由企业来承担的要求。这位老职工遗属提出的要求对不对?请您予以解答。
靖边 杨江
杨江同志:
你单位这位老职工遗属提出的要求是不对的。陕西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陕劳发[1995]345号文件规定,我省企业职工死亡后发给丧葬费1500元,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死者家属,超支部分由亲属自理。根据省劳动厅、财政厅这一规定,企业不能承担这一老职工的全部丧葬费用,而应由其遗属承担1100元。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