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对专伺机关单位拎包作案的被告人杨惠明,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0000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现年32岁的汉中市第一建筑公司工人杨惠明,在1998年停薪留职后本想挣大钱,却不想外出打工劳苦奔波,收获甚微。2000年2月的一天,他在安康市汉滨区委、区政府大院转悠时,见一办公室门开着周围没有人,桌上放有一女士提包,即进屋将包拎走,包内装有寻呼机,几十元现金等物。尝到甜头的杨惠明从此专伺安康城区各机关单位早上刚上班时,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打开水、上卫生间或临时出门办事之际,“公然”行窃,屡屡得手。从2000年3月至8月,杨惠明先后17次潜入市工商局、区计划局、区地税局、区新城办事处等十几个党政机关单位,盗窃各类手机6部、传呼机8部、皮包14个,现金10683元。
■刘晓利 毕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