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山东省青岛市,随着医保改革工作的逐步展开,不少参加医保改革的单位为提高本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纷纷建立起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去年7月,青岛市内四区参加大病统筹的企业率先实施医保改革后不久,山东省肉食蛋品进出口公司等8家企业便向市医保办提出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申请。目前,全市已有24家企业和32家事业单位建立了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使2000多名在职职工和392名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更加宽裕。据悉,这些单位大部分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4%提取费用建立补充保险,并将大部分费用计入职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账户最多的一年可增加1200元的补充医疗保险费,一般为每年700至800元左右。
虽然不断有单位前往咨询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事宜,但从整体来看,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单位数量还不多,且多是规模较小的单位,一些真正效益好的大企业并未参与进来。为此,市医保办有关负责人强调,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是新的医疗保险制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虽然有关部门未要求强制执行,但效益尚可的单位都应建立,以确保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