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柯
江泽民在“七一”重要讲话中,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党内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要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人民。窃以为,要取得“实际成果”,一方面是加大依法查处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的力度;一方面则是诚如江总书记讲话中指出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同时通过体制创新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
曾听人讲,出几个贪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制度不健全,有漏洞,缘此坏掉烂掉毁掉的就是一批人。这话有道理。比如某省交通厅前任厅长大肆收受贿赂被依法查处后,其继任者又因吃“黑食”自肥而蹈其覆辙。这类前仆后继式的腐败案件,近年屡有所闻。个中原因,与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难以到位息息相关。说到这里,不妨赘言几句国企的监督体制。时下国企都设有纪检监察部门,但从其监督效果来看,却多比较软弱,尤其是对企业主要领导的监督,流于形式的“例行公事”者居多。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恐怕还是出在目前监督体制上。试想,纪检部门要对同级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监督,若无过人的党性支撑,或不怕丢乌纱帽丢饭碗,又怎敢对其顶头上司横挑鼻子竖挑眼呢?看来,要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则须贯彻“三个代表”,从严治党,并在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