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日资工厂,存在着现代“包身工”,令人震惊、发人深思。在对此事的所有报道里,读者看不到有关“工会”的字样。这究竟是疏忽还是根本就没设工会,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在这家企业许许多多未成年人甚至童工不见天日地超时劳动,报酬被无情地盘剥,生活受到难以想象的虐待,孤立无助、上告无门的时候,工会为何沉默?按照常理,只有两种解释,这就是:没有工会或者工会等于虚设。
根据我国法律,类似上海日资工厂这样的企业,在建厂的同时就必须建立工会。工会通过有效的工作,运用法律的武器,完全可以替打工者——社会弱小群体说话,切实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工会,要让权益受到野蛮侵害的工人孤军奋战,打赢官司,那简直比登天还难。有的地方为了所谓的经济利益,可以不顾国际惯例、国家法律和法规,以牺牲工人的利益为代价,无原则地迁就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让一些企业长时间没有工会,造成严重后果。像这个严重违反我国法律,大量雇佣童工,残酷盘剥工人的日资企业,工会为什么不能发挥作用,或者为什么不设立工会?是政府有关部门故意放纵,还是监督部门明显渎职?不查明个中原因,依法惩处,类似的事情还有可能发生。
现阶段工会的主要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过去,有人认为工会的“工作”就是发发戏票、送送温暖、组织几次劳动竞赛。其实,这是片面认识。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在有些地方,特别是外资企业、私人企业,工会等于虚设,有工会不如没工会,个别企业的工会领导权甚至掌握在老板的亲戚、亲信手里。这样的“工会”怎么可能替工人说话?上海那家日资工厂,如果有工会,那个工会也是徒有虚名,形同摆设。
建立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不仅能够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实际上也维护了企业的根本利益。任何一个聪明的企业领导人,都不愿看到自己的职工生活悲惨、怨声载道。只有那些愚蠢的、没有道德和不讲操行的老板,才会干出类似上海那家日资工厂那样的恶行。
■建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