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向外商转让国有企业股权的规定,允许外国企业参股、控股及除个别领域外整体收购中国的中小企业。这是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外经司副司长徐鸣在厦门举办的“中国-欧盟中小企业投资合作研讨会”上透露的。
中小企业在中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据统计,中小企业的数量超过八百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九;工业总产值、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百分之六十、百分之四十和百分之六十;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城镇就业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中小企业竞争力较弱,活力不强,面对世界范围内重组兼并的浪潮,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显得突出。中国政府是最近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要求中小企业要向“专、精、尖”方向发展。今后若干年,中国的中小企业面临着很大的改革任务,中国政府将鼓励和支持外资参与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
与会的外经贸部有关官员透露,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中小企业的准入领域将会进一步拓展。同时,这也为欧盟和各国中小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欧美等发达国家拥有发达的中小企业群,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在中国中小企业的改组、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改善和加强中小企业的管理、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
徐鸣说,中国将采取多种方式,吸引外国中小企业投资,在鼓励支持国有大企业境外融资的同时,也支持中小企业境外融资,并选择更多的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上市。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