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时下从职工权益受侵害之后所选择的态度不难发现一个怪现象,大部人非到迫不得已危及生存不愿意拿起法律武器,少部分鸣不平者也是寄望于行政或舆论力量解决,处于维权一线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却被职工所不知或被戏称为“找了也不顶用”的,那么负有维权使命的劳动保障部门何以被人疏忽呢?
据了解,目前全省市、地以上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仅有42名,有的市、地仅有1人,个别区县甚至没有专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重不足,这就直接影响了监察工作的开展。另外职工反映,部分监察人员素质低下作风不正,有的不予受理投诉,有的则与用人单位串联,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劳动者对这一职能部门的信任度。
随着劳动关系的多元化和复杂化,因一些经营者和管理者法制观念淡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行为还会时时发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就显得尤其重要。为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适应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就必须重视自身不足,严格依法行政,重点规范劳动关系,督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大力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并全面提高监察员的综合素质。在此基础上,大胆曝光企业违法行为,以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宣传面及影响力。
■宋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