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今年以来,虽然各种新闻媒体多次反映中小学各种形式乱收费现象,但得到真正治理的不多。在西安,重点小学收赞助费动辄数千元,而这些乱收费不仅未得到处理,最近又在一些小学刮起了收“延时”费之风(有的学校嫌“延时”与减轻学生负担相抵触,面面上难遮人耳目,不几天又改成“托管”费)。据调查,谁敢不交“托管”费,就“不能上课”,一至六年级齐刷刷地乖乖交了费。尽管五六年级学生有的站起来个头和老师一般高,也待“托管”。所谓托管,就是在周三、四、五下午留校做一两小时作业,有教师督导而已。
教师拿的是国家工资,小学是义务教育。那么,一个小学的行政领导,到底有什么权利决定收“托管”费,“收费标准”又是凭什么定的。这种擅自收费,不开收据,末了私分的现象,不知市、区教委知否?如果知道了又睁只眼闭只眼,以致使这类现象泛滥成灾,那是不是失职,是不是助纣为虐呢?
乱收费等虽和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等有轻重程度上的不同,但其实质离不开一个贪字!贪欲膨胀,人便迷失了本性,抛开了良心,视法纪为束缚,把邪路当捷径。这样的积累,算起总帐来,也许镣铐、监狱并不是和他无缘。
人无贪念,可堂堂正正做官,堂堂正正做人。举世反贪,人人嫉贪如仇。热望各级党政部门,正视教育方面的乱收费现象,拿出刚正不阿的行政执法措施,动真格的,就完全可以制止乱收费现象的滋生和漫延。 ■马其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