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山阳县法院审结一起收买、强奸被拐卖少女的刑事犯罪案件,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范亚海有期徒刑2年,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总和刑期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2000年1月23日,山阳县板岩镇农民范亚海的妹夫李心余(在逃),从西安火车站,以谎称西安有杀人犯为由将在该处游玩的15岁少女王某(智力4级残疾)拐回山阳老家,卖给范,得款1000元。范收买后,当晚要与王发生关系,遭拒绝后,范便对王实施殴打,强行奸淫,并逼王与其同居一年有余。2001年8月15日王被西安市公安局解救回家。该院经审理,依据刑法第241条1、2、4款,第236条1款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殷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