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劳动保障报》 江苏射阳县最近通过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优惠政策,并提出要降低劳务输出成本。
政策规定,境内劳务输出中介组织收取的所有费用不准超过劳务人员合同期内年基本工资总额的5%,境外不得超过20%,中介不成功一律不得收费。
射阳县委、县政府积极支持劳务输出中介组织的发展,对劳务输出中介组织的税费也实行优惠:凡全年成功转移农村劳动力1000人以上或向境外转移200人以上的劳务中介组织,税务部门税收后全额返还。成功转移劳动力在500人以上或向境外转移100人以上的,税收后半额返还。劳动保障、工商、民政等部门除办证、年检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外,其他费用一律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