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宝鸡市渭滨区总工会从实际出发,积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目前,全区各类企业已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44份,签约率达到了87%,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经济利益,促进了全区的社会稳定。
从去年以来,区总工会就注重抓这项工作。开始时,从工会干部、企业行政(企业主)到企业职工普遍心有疑虑:工会干部怕得罪老板,弄不好丢了饭碗;企业效益好的单位职工觉得签订工资协议多此一举,效益差的单位职工认为签了也白签,到时也兑现不了。从企业现状看,一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侵害职工经济利益的问题,表现在用工不规范,报酬不落实。有的企业随意安排加班加点,双休日变成单休日,单休日变成无休日,且不给加资,剥夺职工的劳动所得。有的企业对职工的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不落实,给职工留下后顾之忧。还有的企业增效不增资,集体合同履约率低。区总工会认为这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对法律宣传不够,经营者有法不依,职工有话不敢说,以及外部监督不力。为此,区委、区政府、工会从抓认识入手,加大对法津的学习宣传力度,先后组织企业、职工学习《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引导大家从发展生产力的高度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工资集体协商,从而保证了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这个区针对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因企制宜,不搞一刀切,坚持区域性协议与单个协议相结合,以区域性协议为主。在此思路明确后,便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渭滨经济管理试验区是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最集中的地方,单个规模小,分布较散,可建立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制度。高家镇加工企业比较多,都有点规模,各个企业职工人数较多,工会组织也健全,能单独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他们选择这两个地方作为试点。区工会干部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对谈判的内容、形式、操作过程严格把关,确保协议的质量和效果。试点的成功为面上的工作探出了路子,推动了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铺开。区总工会在工作中自始至终抓住这么几个环节:一是制订一个符合实际的协议草案。他们与区劳动部门一起对协议进行修改和鉴定。协议着重体现企业职工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能随意克扣职工工资,职工加班工资必须按劳动部法规予以支付,工资必须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二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实施办法,既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又能约束协议的履行。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做好履约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使工资协议依法、公正、平等,真正成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本报记者 王仓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