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被本单位职工伤害致残,该犯罪职工已被判刑。请问:受伤职工能认定为工伤吗?
钱丽
钱丽:
因为具体情况不明,所以无法对您提供的这名职工伤亡事例可否认定为工伤作出判断。
我们认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凡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发生的伤亡一概而论均定为工伤。例如,如果是职工之间发生争执,引发斗殴(无论起因为何)而致伤亡的,均不能认定为工伤。若这位职工是在从事正常生产工作时,在未知觉的情况下,被肇事的职工实施犯罪时所伤害,确属意外伤亡;从某种意义讲,正是这位职工的存在造成对肇事职工犯罪的威胁或障碍而制约或延缓了其犯罪的实施,致使其不惜一切向这位职工进行人身伤害。因此,可以比照工伤处理。当然若是这位职工是为制止肇事职工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护企业公有资产或避免引发重大事故,而遭伤害,则应属于见义勇为之举,理应认定为工伤。以上只是我们对您反映的问题的一些见解,供您参考。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