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恩广是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也叫204所(以下简称204所)的一名退休干部。
今年9月、10月、11月,杨恩广在领取退休金时发现,204所在未给他出具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每月扣发了他500元退休金。一头雾头的杨恩广找到了单位想问个明白,单位告之他,扣发退休金是因为他4年前为别的单位代理案子收取了代理费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而扣发的。
1998年,杨恩广尚未退休,是204所的法律顾问,这一年杨替一家综合商店代理了一个案子,这家商店支付了其1500元的代理费。这之后,204所向该综合商店追付一笔强制执行款最后一批15000元时,该综合商店以已支付过杨恩广1500元代理费为由还给204所13500元。由此,204所便在今年分3个月扣除杨恩广1500元退休金。
对扣发退休金杨恩广认为,204所的作法没有道理,他收取代理费是应该的,扣发退休金的行为违反《劳动法》,没任何法律依据,于是将单位告上了法庭。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杨恩广从204所退休,204所有按时、足额发放退休金的法定义务。杨恩广要求204所返还扣发的2002年9月至11月三个月的退休金1500元,合理合法,应予以支持。204所以杨恩广在担任所法律顾问时,替别的单位代理案子时违反代理并收取代理费,致本单位利益受损为由扣发退休金与本案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成为抗辩理由。故此判决,204所支付杨恩广3个月的退休金合计1500元。 ■本报记者 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