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积雪压断高压线导致照明线起火,用户采取措施时触电身亡,承担线路维护义务的电力公司赔偿损失5.1万元。这是镇安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1年12月3日凌晨3时,由米粮电力公司供电的大坪镇安全村一组一相高压线路被积雪压断,搭接在低压线后,造成本组11户村民入户的低压线起火,本组村民李胜海不知照明线串有高压电,忙用虎头钳剪断电线,不料遭电击身亡。事故发生后,电力公司支付了李胜海丧葬费6000元。在其它赔偿遭拒付后,死者之妻贾万宗将拥有线路产权的米粮电力公司和安全村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补偿费、精神抚慰金7.3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安全村虽系该线路40%的产权所有人,但该线路资产已入电力公司帐,且线路的维护义务在电力公司,安全村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不及时维护线路造成事故发生,电力公司有过错行为,双方就丧葬费已兑现履行,法院不再处理,原告老来无伴,陷入巨大的精神悲痛之中,要求精神补偿应予支持,遂判决米粮电力公司赔偿原告贾万宗精神抚慰金、丈夫死亡补偿费4.5万元。
(毛全博 胡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