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前不久实行了社会保险费用征缴公示制度,对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缴纳基数和单位为职工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征收,实行“阳光操作”。
公示采取:一是在企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二是职工可随时到公司社保办查询、核对自己的帐户。职工高兴地说:“以前单位应该给职工交多少,心里没有数,现在实行了缴纳基数公示制度,我们心里清楚多了。”其次,该公司还成立了由劳资、纪检 工会组成的监督小组。对不按规定统计的单位,当场督促重新核算,为保证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强化社会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向广大职工及时通报收缴情况,提高了此项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实行社保费征缴公示制度,保证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解决了职工心里沉积多年的疑虑,化解了企业内部管理上的矛盾,从而推动企业缴纳社保费的工作。
■周青 史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