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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的儿子永远是贼

2023年10月16日

□文/尤龙

记得少年时看过一部很有名的电影叫《流浪者》,其中的具体情节已经忘记,但那句“经典名言”还记忆犹新——“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贼的儿子永远是贼”。

这当然是谬论。然而,事隔多年以后,类似的观念竟然堂而皇之地走进我们的立法机关。

先是有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讨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时,有人提出一个“利国利民”的新主张,即应该允许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人生育二胎,以提高人口素质,“而对农民这些低素质的人,则应进一步控制人口的出生”。初听此消息时还不以为然,认为这毕竟是“草案”,应允许有这种不同的声音。

事隔不久,有消息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时,有委员建议:允许双方都是硕士的夫妻多生一个孩子,以提高广东省的人口素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万洪富表示,一般来说,硕士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属于高素质人口,他们所孕育的后代先天素质比较好。

看来,允许硕士、博士生育二胎的观念,并不是个别的,在立法者中,还有一定的市场。

持这种观点的人其理由无非是:硕士、博士生聪明,智商高,其后代也应聪明。这也许有一定的科学道理,但一个人的素质如何,遗传并不占绝对因素,并不起决定作用,相对来说,只是概率略高一些罢了。对并不占绝对因素的理由,通过立法予以特别“优待”,这就是人为地破坏“公平”的原则,是立法中的大忌。

除非“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贼的儿子永远是贼”这一推论正确,硕士的儿子永远是硕士,这一论断才能成立。倘若果真如此,立法对硕士予以“照顾”,还情有可原。事实上,硕士生的儿子,不一定比农民生的儿子素质高。既然如此,对硕士生特别“照顾”,也就失去了立法依据。

我举一个例子,现实中,私生子大多数很聪明。国外有些很有名的大作家是私生子,后来有科学工作者进行研究,发现私生子是在偷情状态下受精的,而偷情的过程充满冒险和激动,此时受孕质量很高,因此私生子大都很聪明,道理就在于此。如果为了“提高人口素质”,是不是还要对婚外性关系予以立法保护?

立法应考虑长远利益,不能有丝毫的急功近利行为。提高人口素质是一个大的课题,有待于整个社会的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而想当然地指望靠什么硕士生、博士生多生孩子来提高整个国民素质,那是异想天开的事情。这种想法,在私下里想一想还可以,而若拿到立法机关来讨论,实在是荒唐。从而使人不禁怀疑到立法者的素质,这正是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忽视的一个问题。立法者素质不高,其制订的法律就有可能不是一部“良法”,而一部坏法,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坏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因为它污染的不是一池水,而是整个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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