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 “应该以法律手段制裁就业歧视”,此次两会上,如何维护劳动者合理的就业要求、保护就业权利,成为代表委员谈论最多的话题之
目前,我国城镇中有14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大致新增适龄劳动者人口在1000万以上,农村有数以亿计的剩余劳动力,这些人口将造成巨大的就业压力。然而,在我国就业市场上,90%的招聘广告含有歧视性条款,包括“城市人”对“乡下人”歧视、年龄歧视、户籍歧视、性别歧视、经验经历歧视、学历歧视、相貌歧视、身高歧视……就业歧视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对此,郑功成代表、张庆成委员不约而同地提出建议,要求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张庆成认为,就业歧视是一种妨碍效率与劳动者工作权利的行为,这种普遍的歧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就业的成本,降低了社会总福利,也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所以,“必须立法,禁止劳动力市场上出现的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两位代表委员分析,导致就业歧视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相关的劳动就业政策、法规不完善,法制建设依然滞后。《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能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广东等地也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但是,可操作性差使这些规定形同虚设。
“《反就业歧视法》应该明确规定就业平等、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原则,任何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均不得有歧视性条款出现,更不能出现歧视行为”,张庆成委员介绍,许多市场经济国家对就业歧视都出台了专门法律,特别着重保护40岁以上年龄阶段人群的工作权利,凡是在年龄、性别、学历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单位,必须有充分理由和依据。如果企业违规操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郑功成建议将“反就业歧视”列入失业保障系统,并设置一系列相关配套的改革措施。他特别指出,大学生在就业中正越来越成为高学历的受害者。他分析说,本科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研究生学历严重贬值,国家不得不采取对高学历就业者的保护措施,导致我国的学历教育陷入片面追求高学历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