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母亲是一企业的退休职工,最近因高血压病发作,导致脑溢血偏瘫,正在住院抢救治疗。但经我们了解得知,该企业未按政策替职工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政策,企业应在2001年10月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请问:企业这么做是否违法?如果企业违法,我应怎么办? 孙玉
孙玉同志: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是国家颁布的行政法规。地方政府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制定的相应规定,是地方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的所有单位应该遵守这些行政法规。因此,你所提及的企业单位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果无故不参加使职工得不到《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享受的患病、负伤医疗保障和医疗保险待遇,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法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是根据我们对“违法”概念的理解认为,虽然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与犯罪分子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还是有所区别的。所以对法人未依法照章办事,只能按规定给予处罚,不能予以法律制裁。故不宜用“违法”的词语,以上意见,供参考。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