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劳动保障报》 日前,绍兴市劳动保障局为再就业困难群体建立“绿色仲裁区”。当地再就业人员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凭《再就业优惠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委员会将按实减免或允许其缓交仲裁费。
所谓“绿色仲裁区”,是指再就业困难人员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费用减免或缓交,并实施“三快”原则。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过程中,发生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经审查符合申诉条件的,其劳动争议处理进入“绿色仲裁区”,实施“三快”,即“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立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伤赔偿、工资拖欠争议案件,3日内予以立案,立案之日起3日内组成仲裁庭;“快审理”:对拖欠工资案件,在被诉人答辩期满之日起10日内开庭审理案件(依法终止审理的案件除外),对工伤赔偿案件,在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下达后10日内开庭审理案件;“快结案”:是指在庭审结束之日起10日内作出调解或裁决,并及时将仲裁文书向当事人送达。 ■茹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