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们是南郑县水力发电厂的27名职工,现反映我厂集资所建楼房存在严重质量的问题。
我厂集资所建楼房位于汉中市经济开发南区(张家村),设计为4单元6层,总造价360万元,全厂有48户职工集了资。后在该楼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发现施工方严重违反建筑规范,使用质检不合格的楼板(有监理公司的质检报告),现楼房已盖至4层。5月8日搭上的楼板竟被人用脚踩出了一个洞,对于这样的质量住房户十分担心,这是不顾住户生命安全的行为。为此,我们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拆除所有不合格楼板。
值班编辑附言:这些职工反映问题是否属实,希望南郑县水力发电厂尽快回复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