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群体劳动争议多发为哪般

2023年10月17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企业改革步伐加快,劳动争议案在转型期呈现骤增趋势。今年1到5月份,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已受理劳动、劳务纠纷案件374件。而在众多劳动纠纷案件中,集团性诉讼已成为劳动纠纷的新特点,截至5月底,新城法院集团性诉讼原告人数已达数百人。仅6月份上旬,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办公室就接待集体性上访三起。事实上除了理性诉讼上访外,还有的职工表现为群体性停工和对抗,而企业为制止职工的行为有的已动用了保安或公安人员,这种集体争议已经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之所以形成企业与职工集体之间的劳动争议,大都是因为企业方直接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或违规管理间接损害职工权益。

有的国企和私企,特别是股份制企业长期拖欠职工工资,不给职工缴养老保险,直接影响到了职工的生活。如西安某机床厂已改制成股份制企业,在岗职工13个月未发工资,内退职工16个月未发工资,因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已到退休年龄的老职工办不了退休手续,目前厂子面临停产,股东及职工希望召开股东大会解决问题,董事长却迟迟不表态,职工们只有联名派代表到政府部门上访。西安市第二染织厂职工干脆就企业未能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集体起诉到法院。

有些企业管理企业往往是“家法”“土政策”横行,招聘职工不签合同,签合同要收保证金,解除合同不给证明,随意处理职工等。如西安某汽车公司改制成股份制企业,有447名职工入股。到2003年3月15日公司发文:对不在岗人员仍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收购,不在岗人员应于2003年3月21日办理手续,过期未办者的股份等同公司收购。同时登报要把3月21日前未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对待。争议由此引发,为解决问题几百名股东要求和董事会对话,企业竟动用保安及公安人员维持秩序,导致矛盾激化,结果对话不成,股东开会把董事会选掉,并选出新的董事会,结果原董事长不缴权,新董事会行不了政,双方相持不下,直接影响了生产,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

相关法律人士分析,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职工的法制意识在逐步提高,但牵涉到诉讼标的的诉讼费支付能力及诉讼主体的不明确性,职工们还抱有政府调解的惯性理解,加之上访几乎不花费太多成本,因此向上级部门上访成为解决集体争议的首选。但这里面的问题是明显的,一是针对集体诉讼成本问题缺乏必要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二是企业工会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严重缺位。全国总工会《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规定,发生集体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工会应当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依法参与处理。工会参与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积极反映职工的正当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然而现实中的企业工会很难发挥作用,职工即使找工会也是上级工会组织因此如何依照法律法规处理职工集体上访及诉讼,有效防止职工群体同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应引起工会界人士及社会的重视,以保证职工权益不受侵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 ■宋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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