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丽诉西安森哲服装有限公司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森哲服装有限公司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实额支付女职工李丽的相关生育待遇。
2002年8月20日,西安森哲公司职工李丽因怀孕腹膜早破、轻度腹痛住进省纺织医院治疗,8月30日顺娩一女孩,期间共花去医疗费用1887.77元。出院后该公司却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和生育待遇,李丽无奈之下走上诉讼道路,经劳动仲裁审理李丽获得法律支持,但由于森哲服装公司一直不放弃继续上诉的权利,官司就由仲裁、一审法院、中院一路打下来。今年6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森哲公司依法支付李丽医疗住院费用1887.77元,产假工资1333.24元。
至此,本报于4月21日报道的《女工生育权益落实为何如此之难》有了较好结果。 ■宋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