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家地方媒体报道,某县工商、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为了方便给下岗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在“政务超市”中特设了“下岗工人专用窗口”,为下岗工人特事特办、提供优惠减免政策等,大受下岗职工的欢迎。下岗职工亲切地称其为“幸福窗”。
然而,下岗工人从“幸福窗”拿到帮助再就业的“令箭”,正信心十足地计划着大干一场。不料,现场流动的“执法人员”给予的幸福,一点也不理“幸福窗”的“命令”,依然我行我素:该缴的照缴,该罚的照罚,甚至是不该缴、不该罚的项目在这儿都变成了“应该”。
现阶段,处于弱势群体的下岗工人,不仅在肉体上正经受着痛苦的煎熬,而且在精神上也时刻面临着遭受打击,用“遍体鳞伤”来形容下岗工人目前的处境并不为过。如此境遇之中的下岗工人,欢天喜地拿到了“幸福窗”发放的“令箭”,却啥也不顶,下岗职工能不心冷么?
相信该县工商、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不是恶作剧,想拿那些下岗职工穷开心呢。但好事就要实办,办到底,办到落实了,不能只管自己给下岗职工许愿了,不管底下人到底认不认,要把路跑到、话说到、说透,这样,你对下岗职工的一片关爱就不会有名无实,下岗职工也能真正感受到“幸福窗”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