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三、劳动安全卫生隐患多,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落实差。调查中发现18.3%的企业没有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检查等制度,有的企业安全条件很差。陕南某金矿让工人在通风条件很差的环境中采用干打眼采矿,全矿180人就有14人患了矽肺病,有的工人已经死亡,人死后还长期得不到赔偿。所调查企业女职工“四期”保护很难落实,只有2户参加生育保险。西安以外的企业女工多来自农村,只使用女工的黄金年龄是私营企业的普遍问题。女工怀孕后厂里就让离职休息,生过孩子后也不让上班,这对女职工极不公平。
四、五大保护制度落实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国家以立法形式强制推行的基本社会保险。但在所调查126户企业中,五种保险全参加的仅有2户,占1.5%;而五大保险一种也没有参加的占到将近一半。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社会保险,但参保对象主要是企业主的亲属、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部分技术骨干等,而大多数工人无缘享受社会保险,临时工、短期工、农民工几乎没有参保的人。
五、劳动合同不规范,落实状况差。这次调查的非公企业,尽管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66.7%,但存在问题很多,如合同形式和签订程序不规范,劳动合同签约的覆盖面不全,大部分企业不与试用期职工、临时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不规范,不合法,所调查企业中30.1%的都收取了押金,最低200元,最高1万元;合同写的与实际差距大,如合同写的周工作40小时,而实际超过60小时也没人过问。
六、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少,已签订的流于形式的多。126户企业中,签订了集体合同的只有三分之一的企业。而且多由人事部门和工会起草,由老板拍板决定,不进行任何协商,更不提交职工大会讨论。对已签订合同企业职工的问卷调查,有75%的职工不知道有这回事。
七、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普遍没有建立。这次调查的企业中,没有一家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非公企业大多数规模小,人员少,管理不够规范,在这样的企业如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后如何发挥作用,这些都需要研究探索。
八、工会组织基础薄弱,作用发挥不明显。全省私营企业8万户,建立工会组织的2.94万户,占36.7%。调查的126户已建立工会的95户,大约有一半都是挂牌工会,名义工会。被调查企业的工会主席还有老板娘或老板亲戚、副总担任的情况,直接违反了工会法的规定,这里的工会实际成了老板的代言人。
针对以上八大问题,省总工会在调查报告中就逐步规范非公企业劳动关系提出了四条意见:一是充分认识规范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二是建立协调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的保障制度,切实落实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劳动法律制度,逐步将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纳入法制轨道;四是加快非公企业工会组建步伐。凡有职工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人数多少,都必须建立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本报记者 明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