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雇工在从业人员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他们的辛勤劳动,应当受到社会的尊敬,其合法权益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然而,一些个体、私营企业雇主没有正确对待。只知赚钱,无视道德和法律,肆意剥夺雇工的合法权益,打骂虐待雇工、克扣工资、随意解雇。一些雇主还以强制手段,提高雇工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让雇工在危险、有损健康的环境下工作,个别雇主残酷毒打和虐待雇工致死的案件也屡见于报端。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雇主和雇工是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雇工不是“包身工”,雇工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取合理报酬,享受劳动保护权、休息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权利,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迫害雇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体私营企业还会大量出现,其雇佣人员还会大量增加。在新形势下,如何保护好雇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呢?依笔者之见,目前当务之急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使雇主能够依法办事,守法经营。与此同时,还应从订立合同入手,要求雇主和雇工严格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各级政法、工商和劳动部门应严格执法,对触犯刑律的个体、私营企业雇主,坚决惩治,决不姑息迁就。有关部门还应大力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雇工的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使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另外,具备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工会等组织,以强化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监督,保障雇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张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