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条好消息从联合国传到中国:9月29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开始生效,目前已有140多个国家签署了这项公约:同日,联合国有关部门将敲定《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最后文本,并很快提交联合国大会讨论通过。专家指出,这两个公约生效后,全球将形成一个追捕外逃贪官的浪潮,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外逃贪官将落入法网。
8月27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正式批准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中国外逃贪官躲在哪里
早在2001年1月,新华社就曾报道说,根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有超过4000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带50多亿元公款逃到国外,其中绝大多数是贪官。
那么,中国外逃贪官躲在哪里呢?有关专家研究发现,他们中的一部分跑到周边国家藏了起来。那些涉案金额相对较少、级别低一些的贪官,往往首先选择逃往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和俄罗斯等周边国家,这样,他们的逃亡和生活成本都不会太高。另一部分逃往非洲和拉丁美洲。那里的一些国家正处于转型期,有的国家法制不很健全,这些贪官往往会隐姓埋名,靠赃款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对大贪官们来说,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移民国家,是他们的“最好”逃亡地,比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荷兰等。
贪官外逃几乎总是伴随着大笔赃款的外流。我国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发现,外逃贪官通过各种途径,将赃款转移到国外。有了这些“黑钱”,外逃贪官在国外过起了奢糜的日子。某贪官的子女在美国读书,连闹钟都懒得买,而是让人从国内打越洋电话叫他们起床……
追捕外逃贪官困难不少
此前,我国追捕、惩治外逃腐败分子的一个重要渠道是借助于国际刑警组织。我国1984年加入国际刑警组织,至今已通过该组织发出了近400个“红色通辑令”。从1993年起,我公安部门通过这一渠道,先后从国外押解、引渡犯罪嫌疑人200多名。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追捕外挑贪官面临很多不利因素。在很多时候,我国司法机关侦查到了贪官外逃的大致情况,但出逃者到底躲藏在哪里,现况如何等,都很难搞清楚,因此,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协助缉拿难度非常大。此外,引渡外逃贪官也是一大难题。
目前,只有10余个国家与我国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被外逃犯罪分子视为“最佳避难所”的发达国家,多数与我国没有引渡协议。
全球将掀反腐高潮
事实上,中国在抓捕外逃贪官方面遇到的困难,也是其他很多国家面临的问题。反腐败是联合国工作的一个“死角”,联合国最初拟定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没有涉及反腐败问题。有鉴于此,在中国等国的推动下,2000年4月,联合国预防犯罪委员会提出建议,要求制定《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0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授权该委员会起草反腐败公约。随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谈判工作特设委员会”成立,具体讨论、起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从2001年到现在,特设委员会开会6次,在公约的基本内容上达成了一致。今年9月29日,特设委员会将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最后一次会议,以最终确定《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最后文本。不出意外的话,公约将在联合国大会上顺利通过。
据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官员介绍,在起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过程中,我国贡献不小。我国组成了由外交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谈判小组,为公约的起草献言献策。
外逃贪官将无处藏身
目前,各国正在就《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进行最后的谈判。联合国人士指出,在反腐败这个原则性问题上,各国态度是一致的,所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最终获得通过“不会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一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生效并得到认真执行,全世界外逃贪官将无容身之地。例如,美国的佛罗里达州被看成是许多外国贪官的避难所,也是他们洗钱和投资的天堂。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定,缉拿外国贪官,归还脏款等将是美国“必须的义务”。
国际法专家告诉记者,《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要打击的跨国犯罪,是对这些缔约国都有害的犯罪,这意味着缔约国对这些犯罪有普遍管辖权。换言之,逃到国外的贪官将面临两种法律制裁:一种是被引渡回国,接受本国法律的惩罚;另一种是贪官逃到的国家同样可以抓他们,没收他们的非法财产。法律专家同时指出,并不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今天生效,明天外逃贪官就要受到惩罚了。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外逃贪官们逍遥法外的日子快要到头了。 (综合)
一个贪官卸事,临行无一送之者。跫跫出得城来,真是人稀路净。忽见路旁数人,身躯伛偻,面目狰狞,棹设果盒,齐来公饯。官问何人,答曰:“我乃地狱鬼卒,蒙大老爷高厚之德,刮及泉壤,使地狱鬼卒得见阳世天日,感恩非浅,特来叩送。”
——《嘻谈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