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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9月26日

陕西工人报北国周末-头版 中国外逃贪官末日临近 谁将朱正亮推向“自焚”路 令人心痛的中西差别 谁该支付改革成本? 再就业金点子(六) 求职何必“作践”自己! 图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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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周末-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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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将朱正亮推向“自焚”路

本月15日早晨8时40分左右,来自安徽青阳县蓉城镇的农民朱正亮,突然在北京天安门外泼上汽油自焚。目前身上多处被烧伤的朱正亮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动迁上访的问题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随后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记者召待会上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种种迹象表明,“朱正亮自焚事件”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就是在如此的背景下,而当记者采访青阳县外宣办主任时,他却说:“朱正亮的自焚,主要还在于他个人的原因”。这位外宣办主任为证明他的话有力,还说“朱正亮文化程度低,性格多变,有过犯罪记录”。作为县外宣办主任,他说此番话的目的在维护什么、强调什么、推脱什么?已很明了了。但已46岁一个普通的农民,在天安门前自焚本身就有着让人难言的苦愁。面对这么大的惨痛事件,我们的政府不能再推脱责任了,不能再不重视群众的呼声了。

朱正亮自焚也许有自身的原因,但一个主要的原因应是:他为房屋拆迁之事,曾五次上访,却没有讨到公道,在一家人生计无法维持时才做出的傻事。是谁将朱正亮逼上绝路?这正是我们的政府要严肃面对和思考的。

仅在2002年1月22日早,朱正亮像往常一样出去打零工,而他家就被100多名“执法人员”封了家具、封了门。他妻子上前劝阻,却被七八个人按在地上往外拖,一拖就是100米,全身都流血了。尔后,妻子和儿子还被强制带到一辆车上。第二天,朱正亮夫妇就走上了漫漫上访路,但朱正亮没有通过这一正当的手段讨得应得的公道。自焚也许是他一种无奈的抗议。

上访难,上访者被看成“刁民”处理对待的事件我们时有耳闻。且不说,一些地方、一些政府害怕群众上访,又不解决实际问题,不从源头上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而采取压制、回避、冷淡,甚至打击迫害的手段对待上访群众,让群众对党和政府失去信心。上访难,难于上青天。五次上访未果,使朱正亮失去了对生活和要求公正的希望,为他走极端之路埋下隐患。

拆迁的问题是朱正亮事件的核心。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不是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而是为追求政绩,搞形象工程,盲目扩大拆迁规模,造成拆迁补偿无法落实,拆迁方案落空;在一些地方,有关部门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工作方法粗暴,动不动使用强制措施。朱正亮事件中的粗暴方法是很明显的。造成了朱正亮“急得上跳下跳,要往墙上撞,说自己没活头了。”

朱正亮事件的确是个别现象,但这种极端的抗议方式反映出深刻的社会意义,它向那些不重视民意、践踏民意的做法敲响警钟。胡锦涛总书记说老百姓利益无小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句话不是口号,而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本所在! (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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