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购房人只知道贷款必须偿还利息,可采用不同的还贷方法,利息却有天壤之别。贷款额在40万左右、限期30年的,利息差额可达9万多元。
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市民刘先生买了一套新房,并办完了住房贷款手续,每月还贷额近2000元。谁知道就在第一次还贷时,刘先生却知道了一件让他大为惊讶的事,他的一位亲戚和自己贷款额度相差无几、年限相同,但是总体上还贷利息却相差近2.5万元。原因是他们采用了不同的还贷方式。在签合同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只是抱来一大堆贷款合同,密密麻麻的,然后帮你一会翻到这里、一会翻到那里,指着一些空白的地方,让你签上姓名、填上身份证号码、按上手印即可,根本没有提及还有另外一种还款方法。
签下这份合同后,刘先生自己测算了一下,利息总额高达17.6万多元。又气愤又心疼的刘先生忍不住把自己的贷款合同拿出来又仔细翻了几遍,发现合同里的确有两种贷款方法可供自己选择,但是空白处已经被银行事先填上了等额本息还款法,根本就没有自己考虑的余地。
关键在于利息差额 导致银行产生这种倾向性的原因何在呢?一位从事金融行业多年的人士一语道破:“关键在于息差。”至于银行解释的“等额法比递减法方便”的理由,记者发现,使用递减法实际上也并不如想象的那么麻烦。虽然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可以轻松地打印出30年中每一个月还款数据的表格。对“递减法开始还款压力大”的解释,通过业内人士测算发现,虽然递减法开头的还款额度的确较高,为3000元左右,但是相对于等额法2372元来说,也就高出620元左右,且持续时间也只有一年零两个月。大多数时间的还款额集中在2000多元和1000多元之间。相信600多元的差额大多数购房人都能承受。
(摘自《良友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