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集体合同履行的情况职工是否满意?新建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的怎么样?日前,宝鸡市对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会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11月5日至7日,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市总工会、市经贸、市劳动保障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到全市8个县区、24户企业,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和随机抽调一线职工座谈等方式,对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的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情况;县区劳动仲裁机构建设和三方人员作用发挥情况;新建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各县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的情况。
据了解,这执法检查活动共向职工发出随机调查问卷600多份,召开座谈会40余场,目前已进入情况汇总阶段。检查组将把贯彻执行“两法”中存在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对一些企业贯彻执行“两法”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