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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11月20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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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应做到有始有终

某转制公司工会在一届一次职代会上组织、发动职工代表围绕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员工培训、安全工作等方面提提案。职工代表们十分踊跃,提出各种提案78件。但提案提出了似乎一切就结束了,无一人再提及,也无一件提案得到落实。日前,该公司召开一届二次职代会、工会又在职工代表中征集提案,其声势比上次大,公司经理、书记、工会主席均在预备会上反复动员,但除了极少数职工代表将上次的提案重抄一遍应付了事外,众多职工代表均反映冷淡。

职工代表们为何“反映冷淡”?答案是清清楚楚的。因为他们上次所提的提案无回音、没结果。他们认为征集提案不过是做做样子搞形式,赶赶时髦玩花头。他们不愿再次被愚弄。

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是职代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工会组织作为职代会工作机构应该履行的职责,也是推进企业工作,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职工代表提出提案,体现的是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倘若让职工代表提出的提案如“泥牛入海无消息”,让他们感到“提了白提”,也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这于工会、职代会工作的开展,企业的发展和兴旺,均是十分不利的。

所以笔者认为,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提案予以重视确实不是一件小事。我们应在征集提案时认真部署、广泛发动、鼓励支持,而职工代表提出提案后,企业行政和工会则应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对有价值并有能力办的提案,应及时去办,好好地办;有关部门若敷衍拖延,应主动去催促,对催促后仍无动于衷的,则应严肃处理;对那些有价值一时无能力办的提案,应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去办;而对因种种原因无法办或不能落实的提案,也应说明情况,给个交待。总之,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不容亵渎,主人翁热情要予以保护,提案工作应该做到有始有终。

■谭贤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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