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我的养老保险费该怎么补

2023年10月16日

百事通先生:

本人是旬阳县原食品公司下设食品站的职工,1978年通过县劳动人事局统一招收分配该单位计划外合同工,1992年经劳动部门在本单位转入计划内合同工。2000年本人下岗,目前仅靠给人家带小孩维持生活,家庭十分困难。今年初根据单位和地方的政策,本人提出退休申请。当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必须补缴1986年至1992年7年的养老保险费,而且是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2002年),需缴1.4万元。如果不缴,1978—1992年不能计算工龄,那么退休年限不够15年不能办理,就是等到满15年退休,享受退休金也只能从1992年以后计算工资,1978年至1992年不能连续计算工龄。单位领导回答的是转计划内以前单位不负责,而且企业目前困难。故本人想了解一下政策。

旬阳县 杨玲如

杨玲如:

你来信反映的是一个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首先,劳动合同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依法应由企业和职工个人按规定的比例共同缴纳,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其次,补缴1986年至199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当依据当时的社会平均工资和政府规定的费用比例计算。用2002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和费用比例计划补缴数额是不对的。

再次,如果你从1992年至今劳动法律关系一直存续,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可以按1999年1月1日《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规定,由单位和个人一次性将缴费补足15年办理退休,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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