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4日,南郑县杨某在汉台区运管所办理取车手续时与该所工作人员唐某发生争执,遭到多名稽查人员围打,致使杨某多处受伤。11月25日,杨某与其亲属在汉中市人民医院又与该所人员发生冲突,杨某及其母亲、妻子和弟媳均被打伤。
杨某告诉笔者,他弟弟无工作,2001年3月为了谋生购了一辆牌号为陕西F22339康璐牌的齐头农用车,当初用他的名义入户办理各种手续跑运输至今。2003年11月21日他弟雇佣司机刘某驾驶该车到汉中送货,行至幺儿拐附近被汉台区运管所稽查三组唐某以无道路运输证为由查扣。11月24日下午,他带着扣车证、缴费票据、道路运输证及行驶证代其弟到运管所取车时,唐某说要罚款200元,他要看处罚依据,唐某说肯定有规定,按规定要罚款700元,他们为此争吵,唐某发了火,用右手打在他的肚子上。随后从旁边上来了三个工作人员。其中两个掐住他的脖子往后推,一人拉住他的双手便打他的头部、背部、腹部、胸部,他慌乱中抓起火钳手还没拿稳,又上来三四个稽查人员对他脚踢拳打了三十多分钟,见他喘不过气来,一个人用胳膊勒住他的脖子,两人按住他的手让他跪下,在他不跪的情况下,他们用脚踢他的腿,还掐住他的脖子把头往墙上撞。他准备拿手机报警时,手机被夺去,他挣扎着想开门,在场的四五个人有的抬腿,有的按头,其中一个留寸头的用双膝抵住他的喉咙,一个留分头瘦高个瓜子脸的用脚踏住他的肚子、小腹,直至他喘不住气来才放手。
11月25日,他在汉中市人民医院做完CT等片子时,陪同他的母亲和妻子被一个较胖约三十岁和一个矮胖约五十来岁的两人打了约10分钟。接着,运管所来了多人(穿制服)当着110巡警的面又将他母亲、妻子及弟媳打伤后扬长而去。其中运管所李大队长用脚踢了他母亲和妻子,致使他母亲眼圈发紫,左额起了包,他妻脸部被抓伤约10公分。
就此笔者走访了现场目击者刘某及周某。据刘某透露,11月24日下午事发时他就站在杨某背后,想拉,但被运管所的人强行推到外面去了,办公室现场的门也锁了,另一目击者周某透露,他当时正在该所办理陕西F182XX车的手续。见到稽查人员把所有办事的人都赶到门外,关着门打杨某,并听到从办公室现场出来的运管人员对其他人员说:“我打累了,你们换两个人进去继续打,好好的打,打了弄到派出所让他们再打”。
12月1日,笔者到汉台区运管所采访,现场当事人唐某、李某不在,稽查大队办公室一位女同志让记者到二楼去找领导,在门上挂着“所长”牌子的办公室,一位姓罗的所长接待了笔者。笔者询问稽查人员殴打杨某一事时,姓罗的所长说,扣车的事我知道,11月21日,稽查人员唐某以陕西F22339车辆无道路运输证查扣,并给笔者出示相关处罚条例。当笔者想了解围打事件过程并让其帮助联系唐某、李某时,他说不好联系,并说此事过程他不清楚,事发时他出差在外,听说杨某在办理取车手续时对唐某有侮辱性的言词,所以发生了争执,并一再告诫笔者不要介入此事。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笔者多次跟汉台区运管所当事人和主要领导联系,均以“很忙”不再回答笔者,关于此事处理结果,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汉中记者站 王毅 钟静 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