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狗伤幼童八单位成被告

2023年10月17日

近年来,狗患对市民的安全、健康、环境卫生的危害愈加突出,它已成为现代都市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兰州,一起四岁小孩无端被猎狗咬伤的恶性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当地市民的极大关注。

□文/马进

2003年6月7日,兰州市西固区法院对一起特殊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被正式立案:兰州市民李成志的4岁儿子小龙在街上无端被张某非法饲养的恶犬咬伤,5月13日,经过一个多月治疗的小龙正式出院,随即小龙一纸诉状将因涉嫌在本案“不作为”的兰州市西固区公安局、农牧局、工商局、坪乡人民政府、卫生局、环卫局、城建局、西固区市容监察中队八家单位及张某告上法庭,索赔金额20万元……一起城市狗患事件在当地立即引起强烈的反响,据说,这可能是国内一起被诉行政机关最多的诉讼。

恶狗咬伤4岁小孩

2003年2月11日下午3点多,兰州市刚刚经历过一阵沙尘天气,太阳又明亮地照在这个西部城市。随着沙尘的退却,越来越多的市民都从家里走出来享受西部热烈的阳光。此时,在西固区陈关营吊庄街道117号2号楼3单元的楼口,一个4岁小男孩拍着手兴高采烈地出了楼口。突然,几声凶狠的狗叫重重地击荡着他的耳膜。正在男孩惊愕之中,两条高大的猎狗张着流着涎水的大口向他奔跑过来,猎狗有力的脚掌咚咚咚地敲击着地面……几乎是眨眼之间,男孩已被两条狗扑倒在地……

男孩名叫小龙,父亲李成志是通渭县人,五年前来兰州打工,近两年在兰州卷烟厂西仓库做临时工,一个月的收入只有500多元,而母亲杨军娥一直没有工作。一家人生活较为拮据,而天真可爱的小龙则给父母带来了很多的轻松和快乐。没想到的是,今天竟有这样的灾难等待着他。

当小龙惊叫着被猎狗扑倒后,跟在小龙后面的母亲当即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一时愣愣地不知所措了。这时,两条猎狗张着大口用尖利的牙齿咬向孩子的头部,小龙的头部立刻涌出了鲜血……杨军娥立即醒过神来,不顾一切地上前踢打两只咬着孩子的恶犬,但是她的动作根本无济于事。她发现楼口有一个打扫卫生用的扫帚,她迅速抄起来上前又是一阵猛打,这才将两条恶犬赶走……这时,小龙的父亲李成志也闻声赶来,他和妻子发现,孩子的头部鲜血直流。他们赶紧搭乘的士将孩子送往兰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急救。

经过医生检查,小龙的头部、双臂、肩部等多处受伤,有三处为严重的头皮裂伤,伤口的长度分别为15厘米、13厘米、12厘米,且伤口达到脑部的帽状腱膜层。经X光检查,小龙的枕骨出现了裂缝,脑部已有空气进入。针对小龙具有头晕现象,医生为他做了CT检查,结果发现:小龙的头颅内有血肿现象产生,’这使得其脑神经受到压迫。这次紧张的急救共持续了三个小时,头部脸部共有八处缝针,整个手术共缝四十七针。这时医生说,小龙需要注射狂犬疫苗,而医院里的这种疫苗已用完,只好到兰州市生物制品研究所去注射。这样,他们又找了急救车来到研究所,但此时那里的同志早已下班。而研究所门卫的值班人员看到小龙的状况深为同情,带着他们到工作人员的家里将他们找来,这样小龙才被注射上狂犬病疫苗。第二天,小龙的父亲李成志来到陈关营派出所报案。民警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当时他们了解到,这两条恶犬在咬伤小龙之后,又扑倒了一名正在走路的妇女,并将其衣服撕破,而几分钟后,它们又扑向一个正在骑自行车的男子,将这名男子的茄克撕开……

好多热心人关注小龙,律师要免费为小龙打官司

根据调查,两条猎狗的主人名叫张成武(化名),原为兰州某铅制品厂职工。七年前,张成武离职。三年前,他养起了几条猎狗,对于警方的调查,他表示:几年来,家里的狗一直都是被两把锁反锁在家里。他和妻子在出事的当天去了西关办事,到晚上六点多才回来,他们发现家里的门被撬开,其中一把锁还被扔在地上。邻居告诉他,他家的两条狗咬坏了人,夫妻俩才知道家里的狗惹了祸。

医院对小龙的父母讲,孩子的治疗需要一万元的押金。要凑足这一万元,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如同登天一样。夫妻两人多次向亲戚们借,才刚刚凑齐了1700元。而张成武表示,孩子在医院包扎妥当后,回家休养,完全没有必要在医院里治疗。而对于医院要的这笔押金,他表示没有这个能力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热心人都来到医院看望他,同时为他送来了礼物,并为他的医治捐款。与此同时,多位律师主动找到小龙的父亲李成志,要为小龙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几天后,李成志决定由兰州市天释律师事务所马维远律师负责小龙的法律事务代理。这位律师很快就投入了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反响强烈,兰州掀起“打狗风暴”

小龙的不幸遭遇在兰州立即引起广大市民的强烈反响,他们在关注小龙,为其奉献爱心的同时,更对市内存在的养狗隐患提出了各种尖锐的问题。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发表自己的看法,强烈要求政府部门以此为契机,完善和落实有关养狗的法规,以保证市民的安全、环境的卫生和市容的整洁……

2001年,兰州市人民政府“为了限制城镇区域养犬,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制定了《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按照这个规定:“(兰州)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为重点限制养犬区……区内禁止从事犬类繁殖、销售等经营活动,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限制区内的单位和个人,经批准后可以饲养小型的观赏犬,每户只准饲养一只……”等等。

规定中第三条为:“公安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本市城镇区域养犬管理工作。农牧、卫生、城建、工商、环保、市容环卫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城镇区域限制养犬管理工作。”

当小龙的不幸遭遇引起市民关注的时候,一些市民认为,小龙被狗咬伤的事件一方面是猎狗的主人的责任,另一方面则是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所显示的不力,其不作为行为难辞其咎。有人做了统计,兰州有各类犬50000只,其中烈性犬、大型犬约为2000只以上,这些烈性犬、大型犬均对市民构成严重的隐患。《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中对宠物犬的管理有了较细致的规定,但一直落实得不够,给市民的生活秩序、人身安全和健康、环境和卫生的管理都带来了诸多的问题。这也是多家部门工作的失职、不作为。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兰州市政府会同公安、卫生等部门为落实《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而掀起了一场“打狗风暴”、集中处理对市民构成严重隐患的烈性犬、大型犬,要求烈性犬、大型犬的饲养业主自行消灭,否则公安部门将强行执行将其杀死。公安部门直接成立了几支“打狗队”。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共消灭各类烈性犬、大型犬近千只。在这个过程中,曾咬伤小龙的那两条猎狗再次作恶,它们先是将主人的一位家里人咬伤,结果其腿部被咬掉一块肌肉。几天后,它们再次窜出来,向附近一位正在走路的民工猛扑过去,咬伤了这位民工的胳膊和小腿……这时,民工的工友们迅速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几位干警和多位民工、群众来到这里,对六条猎狗进行了集中围剿。他们将六条猎狗围在院内,民警开枪射击,将先后咬人的三条猎狗枪杀。这时,在一旁早已按捺不住的十几个民工和群众手持木棍、镐头等工具,将余下的三条猎狗先后打死……

八部门当被告

咬人的猎狗被打死,此时的小龙还没有出院。好多时候,遭受惊吓的他常常在睡梦中惊悸地醒过来,哭喊声让人感到难以承受,直到5月13日。住院期间,小龙共花去治疗费用一万多元。小龙的父亲李成志对记者说:“小龙这孩子时常还在说梦话,有时睡觉哭着就醒了,让我们家里人感到心里总是落不了实,再说,虽然孩子打了疫苗,但他打的很晚,不知起不起作用,我听说狂犬病的潜伏期可以长一年两年,也可以好多年,我们真的很担心。孩子才四岁,怎么能受得了这些。我认为猎狗的主人有责任,政府的几个部门也有责任,是他们没有管理好,否则孩子不会受到这样的伤害。”

小龙出院,小龙的诉讼也随之走上法律程序。5月28日,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代理律师马维远向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分别递交了一份针对猎狗主人的民事诉状和一份针对政府多个部门的“行政附带民事诉状”。其中在“行政附带民事诉状”称:“被告:兰州市西固区公安局、西固区农牧局、西固区工商局、西固区坪乡人民政府、西固区卫生局、西固区环卫局、西固区城建局、西固区市容监察中队。诉讼请求:1,确认各被告不作为。2,赔偿原告损失20万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认为:两条大型烈性犬无端使小龙头、脸、四肢多处受伤,且事发后精神一反常态,有时深夜不睡,有时哭闹不止,给他带来了终身的伤残和无法弥补的阴影。他无法克服、无法知道潜藏在身体内的狂犬病毒是否在某时发作,他和家人只知道这种挥之不去的威胁将伴随着他们的每一天。这一受损结果与饲养者非法饲养、管理都未能尽管理之责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马维远律师对记者说:“作为被告的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没有按照市政府的《限养规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从而放任了这一隐患的客观存在,其不作为与狗的主人的非法养狗、贩狗形成恶性循环是酿成此次惨案的直接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动物致人伤害的,由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承担民事责任。”

6月7日,西固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这在当地立即引起反响。采访中几位市民对记者说:“这个案子是件好事,它给政府部门提个醒。”“这个案子不仅在兰州,在全国各个城市都有现实意义,狗患是现代都市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麻烦。”

据悉,西固区人民法院将在7月审理此案,我们拭目以待。(照片说明:住院时的小龙和母亲 小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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