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化南
许久以来,为官者有一个动听的口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如何能证明“造福一方”呢?这就出现了能展示政绩的“形象工程”。
据报载,前不久,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朝在会议上公开痛斥过苏北某穷县的“形象工程”:“上半年,我到苏北一个财政贫困县,看到一条街,没别的,就有7栋气派的豪华楼,一问,是该县6个部门的办公楼,还有县委、县政府1.8万平方米的办公楼……一个财政贫困县,老百姓生活困难,干部工资发不全,靠上级转移支付才能保证教师工资,还大搞豪华的办公楼,老百姓能满意吗?”再如甘肃张掖市,人口不足14万,每年财政收入不足2亿元,却大张旗鼓拆借、挪用、募捐资金,兴建起一个4万多平方米的巨大广场。广场地面铺着平滑如镜的花岗岩、大理石,周围立着高高的多灯头豪华广场灯,又是多喷头的音乐喷泉,又是巨型电子屏幕。广场漂亮了,却拖欠680万元工程款无法偿还。还有安徽六安市集叶镇,一个小乡镇也搞了个100多亩的大广场。镇财政相当紧张,连农民的征地补偿款都兑现不了。一边是皖西最大的豪华城市广场,一边是农户透风漏雨的低矮茅舍。面对这样的“形象工程”,老百姓能不骂娘吗?
我们再来见识一下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他的“形象工程”工程更是令人咋舌:大机场、大电厂、大油田、大动物园,少则耗资千万,多则几个亿,后来都半途而废,巨额资金打了水漂,至少透支了阜阳未来10年的财力。还看到一篇题为《陕西兴平市爆发出惊天神话 建设西部上海更像弥天大谎》的文章,更令人瞠目结舌:为把兴平市建成“西部上海”,投资规模超过全国迄今为止最大的投资项目“三峡工程”,总投资达2200多亿元人民币,市长任项目领导小组组长……
这样的“形象工程”规模够大的了,但能给人民带来什么好处呢?一点好处都没有。相反只会给人民带来灾难。因为这样的工程,都是急功近利的产物,违背“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原则,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背道而驰。这些工程都是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嘴巴里夺食建造起来的,其出发点就不是为民造福,而是为了沽名钓誉,蒙骗上级。这样的工程只能是劳民伤财,“领导风光,群众遭殃”。难怪群众称其为“害民工程”、“劣迹工程”。
既然这样的“形象工程”不能给人民带来任何实惠,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严禁搞这样的“形象工程”,那为什么有的人对这样的工程还劲头不减呢?因为搞这样的工程会给某些人带来好处,为他们升官晋爵提供政治资本。在一些地方,“数字出官,官出数字”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不搞些引人注目的“形象工程”,拿什么显示自己的“政绩”?于是这些劳民伤财、中看不中用的“形象工程”便打着“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大干快上,加速现代化建设”的旗号纷纷上马。工程的策划者因而获得“思想解放魄力大”的美誉,从而得到提拔和重用。前面提到的王怀忠,就因为在阜阳搞“形象工程”而出名,凭借虚假政绩被提升为副省长的。这说明我们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考核任用机制存在许多弊端,需要加以改进。
我们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人民群众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我们想事情,做工作,根本的衡量尺度,就是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那些人民不答应、不能给人民带来任何好处的“形象工程”,不但不能搞,而且要追究那些工程的策划者的责任。衡量干部政绩的标准,不应看搞了什么“形象工程”,而是要看为群众办了多少实事、好事,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如果对那些热衷于“形象工程”的官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摘掉“乌纱”绳之以法,看谁还会搞那样的“形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