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家股份制公司的员工,月工资800元。长时间以来,公司对员工的工资每月总要拖上20多天才发放,社会保险费也没有给员工缴纳。我对公司这种做法很反感,想辞职但又担心老板因此不给我发放扣押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辞职后我能不能拿到扣押的工资?
宝鸡刘先生
刘先生:
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以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另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因此,老板应无条件地及时返还扣押你的工资。否则,你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