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日《陕西工人报》头版关于李晓林用行动告诫世人:《“关山”告“伊利”——重在维护企业权益》的报道,读来令人肃然起敬!之所以会有此感慨,主要是源于李晓林正确的维权思路。而这种正确的思路在今天特别值得赞誉和大力提倡。
关于“关山”告“伊利”的是非曲直,该报道中已说得十分明白,在此没有再赘述的必要,我想说的仅仅一点,这便是李晓林正确的维权思路。
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向深层扩展,大中小企业间的品牌竞争浪潮风起云涌,为了占有市场更大的份额,这种竞争甚至于会“白热化”而“你死我活”。作为中小企业,怎样才能生存、发展、壮大?进而把自己已拥有的知名品牌做强做大并不遭受无端侵权或“暗算”,这就很需要有点李晓林“新秋菊”的劲头。
首先是敢于维权的理念。一旦发现品牌权受到不法侵害,决不忍气吞声,更不惧怕“山老大”,理直气壮地拿起法律的武器“讨说法”。
其次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不管别人怎么看,舆论媒体怎么说,只要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就论战到底。这恰恰是如今一些中小企业所缺乏的。而李晓林行动的积极意义实际上是既告诉了中小企业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专利权、发明权,又正大光明地警示其他企业应该知道,学会如何按照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出牌,自觉尊重人家品牌的拥有权和不可侵犯权。否则,一旦越轨,就要承担风险,甚至是法律责任。 (千河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