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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分光发十分热

——记黄陵县城建监察大队队长梁浩乾

2023年12月19日

梁浩乾——黄陵县城市客运出租车辆管理办公室主任、黄陵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对待本职工作始终保持兢兢业业、踏实认真的作风,多次受到各上级部门的表彰和奖励。尤其是他在黄陵县城市客运办和黄陵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期间,工作热情进一步高涨,以敢闯敢干的工作激情和精神风貌,带出了一支高素质、发展潜力较大的工作队伍,形成了一种风格高尚且具有时代气息的团队精神。

1998年,梁浩乾同志走马上任黄陵县城市客运出租车辆管理办公室主任,面对单位没有成规的执法程序等困难和阻力,作为单位领导,他没有丝毫怨言、暗下决心,从单位内部和社会外界各方面的因素考虑,从头做起,认真地在城市客运出租行业管理中开好头、起好步,打开良好的工作局面。

他以人为本,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职工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单位自身的建设,先后制定了《工作人员职责》、《稽查队员职责》、《业务管理人员职责》等26项制度;及时成立了团组织,以争创“青年文明号”统揽团支部整体工作,用团组织的力量,带领青年顽强拼搏,努力工作,通过团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单位整体工作的战斗力。

一直以来,梁浩乾都把城市客运出租车的发展、经营现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到群众中去,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本县内初步营造一个良好的城市客运出租业管理氛围,使城市客运出租业向正规化、规范化发展迈出了第一步。

为了切实保护刚刚培育起来的城市客运出租业市场,他根据单位各项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内引外联和市场机制导向作用,在单位内部下设成立了城市客运出租公司和城市客运出租管理稽查队,把日常的服务管理工作推向市场,在此项工作中他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既当领导又当兵,多次亲自带领全体稽查人员深入县乡开展稽查,整顿工作,在工作中不循私情、秉公执法、依法管理、文明服务,对各类非法出租营运行为予以严管重罚,对各种不规范、不文明的营运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和整顿规范。在他担任该县客运办主任的五年内,带领全体职工努力工作、顽强拼搏,使该县的城市客运出租业逐年上台阶。2002年5月黄陵县城市客运办也因此被团县委、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单位,多次受到市、县领导的表彰和充分肯定。

2003年元月,梁浩乾同志被聘任为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上任初期,他并没有立即开展日常工作,而是把精力主要放在对原监察大队工作的调查研究和不断熟悉单位的工作业务上,他根据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改革精神,对监察大队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改革。

在用人机制上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单位和聘用人员共同签订聘用合同,委托黄陵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管。在人员工资待遇上实行岗位工资制;在管理上除了依照聘用合同管理外,还建立完善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在工作的检查考核和验收评比上,制定了内部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把队员的一切行为和工作都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内设机构上分别设立了行政办公室、业务办公室、规划监察中队等部门,把大队权力全面下放到各中队,使各中队在大队的统一领导下,自行组织管理队员,开展工作,形成了大队的全盘领导和核心作用;还专门成立了团支部,旨在加强团的建设,发挥团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而增进广大党员、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力争把大队建成“青年文明号”单位,目前,“青年文明号”单位正在积极的创建和申报中,一切创建工作正在有序的开展。

一年多的工作,使得县城整体面貌在短短的一年中有了新的改观和明显的变化,树立了全新的城建监察新形象。他本人自1994年连续荣获黄陵城建系统先进工作者,1998年和1999年连续两年获得延安建委先进工作者,2004年被团省委授予陕西省青年突击手称号。在近年来的工作中,梁浩乾同志做出了许多突出的贡献和辉煌业绩,在该县城建系统乃至全县广大干部职工中堪称学习的好榜样和敢闯敢干、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的好党员、好干部。(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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