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 梁真鹏
自从清代文人袁枚说了句振聋发聩的“书非借而不能读也”的名言,似乎借书成为读书藏书人的一大嗜好。
问题是,借书一旦成为懒得买书人的一种美丽借口,藏书人遭殃,借阅者得逞,像侵略者展示战利品一样,这本书原是某某人的呢。但有书不借,错失良友,还被冠之为富不仁,守书之奴。慷慨借阅吧,最忌恨借而不归,咬牙切齿不还者实在没德性。
我在小城是工薪层,挣的钱少,仅有些藏书,滥竽充数吃碗文化人饭,省下来的银子全丰富着头脑,脑袋瓜子却愈来愈迂腐不合时宜。书友小雷每每下县办事,必买书必到舍下一聚,畅谈买书艰辛,交流谈书体会,憎恨书贼可恶,谈得兴起,不亦快哉,临走或相互借阅,或取多借少,言必守信,一诺千金。如此君子风范,我是乐于交往的。故乡的马君虽是个体小贩,业余喜好文学,绝少商贩气息,借书有道,诚信有加。我是愿意向其奉借的,秀才人情纸半张嘛,何况独学而无友,则孤陋寡闻呐。
还有一类则是逍遥士、懒散派,借书无德的,借一次永不想见的主儿,我仿效前人立此存照。A君是咱的同乡,在外求学,学有所成,外语坦然越过八级考试,被留母校任教。他有意搞翻译,当然是好事。我这个人,不畏权贵,不近富商,惟一喜交有为后进,后生可畏呀,家乡出了人才,我当倾其所能,鼎力支持。我随即从书架抽出两本作家签名的赠书,这一试就杳如黄鹤一去不复返。每次他从外地回来,总以“忘了带,书还在”的话搪塞,总是不还。
小B呢,是女生,刚从学校毕业,有志文学。她唤我作老师,从敝处领走了很多珍贵的文学书籍作指路明灯,欲大干一番。借走也就借走了,这一借去就换了主人。她自然偃旗息鼓不屑创作,书籍放在哪儿怕是睡大觉去了。可苦了我,一想起书来就钻心地痛,要知道,贾平凹的《月迹》邮购八次而后得,刘再复的《论中国文学》、魏明伦的《苦吟成戏》等等不敢说绝版,起码一段时间内是没有再版可能的。不知购书的艰辛哪里又知道藏书的难处读书的乐趣呢?我不知道,她当教师教育学生,是否饱受着良心煎熬而不能痛下决心,也许撕掉签名或图章的扉页,她正醉心能证明自个身价的一堆知识财富,也仅仅如此吧。
我是读书人,也常常向别人借书。但我自信自己借书能坚持“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古训。之所以人家相信借阅,绝不是一日交道,更不会用牺牲他人的积累装潢自个门面的。
从小事看精神,一滴水见太阳。不讲信用奉还书籍的人,其人品高下可想而知。不管他有一千个一万个这样或那样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无法掩饰他贪图蝇头小利据为己有的一念私心。借书有德,做人又何尝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