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借钱给公安惹祸给自己

紫阳县公安局芭蕉派出所向退休职工屈定文借款之后

2023年10月08日

2004年1月3日,紫阳县高桥医院68岁的退休医师屈定文被紫阳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屈定文被拘留前曾多次向紫阳县公安局讨要芭蕉派出所六年前的三万二千元借款,因长年讨债未果就向县、市、省有关部门和领导举报了高桥派出所及县公安局的部分“违纪、违法”问题。有关屈定文对外大量贷款是属于非法发放高利贷还是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否触犯《刑法》?此类案件在陕西省尚属首例,引起司法界、金融界的高度关注;屈定文曾借款支持公安部门的工作,在向公安机关讨要借款过程中被立案刑事拘留,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公安困难向我借钱 我向公安讨债被拘

1997年底,陕西省公安厅为新建派出所配置警用吉普车,要求各派出所自筹资金32000元,省公安厅补贴17000元,紫阳县公安局芭蕉派出所属其中之一。因财政十分困难,派出所无力自筹资金,1998年1月20日,急于购车的紫阳县公安局芭蕉派出所所长陈开发找到高桥卫生院退休职工屈定文,以芭蕉派出所的名义向屈定文私人借款32000元用于购买警车,承诺一个月后归还借款。

屈定文对记者说,出于对国家执法机关的高度信任,为了支持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我慷慨解囊按陈所长的要求把32000元借给派出所,陈所长公事公办给我打了借据,并加盖芭蕉派出所的公章。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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