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军·
在现实生活中,身份证可以说是与我们的生活和各种社会活动息息相关,不仅扮演着举足轻重的社会角色,而且有着极其广泛的社会意义和作用,特别是在参与、办理一些社会事务的过程中。它不仅是一个人的一张社会名片,而且也是对一个人的真实身份的说明和证明。
正因为它的重要性,由身份证引发的“麻烦”和问题,就层出不穷。
在今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北京科技大学考点的考场内,参加考试的付先生和郭女士在考试开始后10分钟时被监考老师“请”出了考场,原因是他们的身份证已经过期。在科技大学考点因为类似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有20人左右,其中包括几名外地考生。
这起因身份证过期,而使一些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事件,给我们留下了无奈、遗憾和教训,这也说明有些学生的法制意识还很淡薄,尽管一些学生在报名时已意识到身份证已过期可能造成地影响,但仅仅停留在询问负责报名人,并得到口头“承诺”后就放松了警惕,最终酿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苦”果。
但我想,除了学生本身的失误外,我们的公安机关和负责考试管理的部门是否也是酿成无法参加考试“苦”果的“罪魁祸首”。
身份证换代,无疑是更人性和更科学的管理措施,但这中间必然存在新旧交替的过渡过程。一些管理部门为了部门的利益——减少一些不可避免的工作重复,无视公民的合法、合理要求——申请、更换已过期的身份证,间接给一些公民的生活、学习,人为制造了不少麻烦和遗憾。这次事件的发生,无疑给一些管理部门这种人浮于事、华而不实的工作作风曝了一次光,上了一堂课。
至于那些私自为过期身份证“开绿灯”、“开口子”的负责考试报名人员,不仅说明其工作责任心缺失,而且反映出其法制意识的淡薄,如果他们能把好报名身份证审查这一关,就不会有后面“悲剧”的产生。
这一系列的失误和失职的连锁反应,在无意间,将身份证“神”化了,并沦落为葬送一些人美好前程的“秘密杀手”。但愿此次事件,能为广大考生和社会有关部门敲响警钟,引起他们的高度重视,并引以为鉴,有效地预防和杜绝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