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检察机关
纠正不符“减假保”规定35人
本报讯 渭南市两级人民检察院5月份以来,积极开展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共纠正不符合“减假保”规定35人。
首先,摸清了2002年以来所属监管场所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底数。2002年以来,全市各监管场所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共5196人,其中,减刑4320人,假释752人,保外就医124人。二是发现和纠正了2002年1月至2004年6月以前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违法问题。全市共发现2002年1月至2004年6月以前保外就医方面存在的违法案件20件次,其中,法律文书不完备(缺乏相关病历)5件次,刑满届满未及时办理释放手续2件次,保外就医期满,但仍需要保外就医而未及时办理续保手续6件次,保外就医期满,条件消失未收监执行7件次;发现后纠正20件次,其中,完善法律文书2份,补办释放手续2人,补办续保手续6人,收监执行7人。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执法检察监督。先后发现和纠正2004年6月以后正在办理之中的不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35人,其中,减刑20人,假释10人,保外就医5人。 (侯建设 刘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