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
“党小组”没有违反《党章》
周至临时党小组的出现,不但在周至轰动一时,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人民日报和新华社曾采访过党小组情况的记者均认为,周至县这个党小组的出现,在全国尚属首例。日前,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陕西省委组织部,该部组织处姓蔡的干部介绍,接到有关部门反映周至出现临时“党小组”的情况后,省委组织部派员赴周至对此事专门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临时党小组有违背《党章》党纪的行为。他们与临时党小组的同志进行研讨,相互交流了意见。认为党员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对党内实行监督是每位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况且《党章》中也没有明确说明党员不能成立临时党小组。经过调查后,最终组织部门觉得这个“党小组”及其成员并无过错!另据西安市委组织部组织处的同志介绍,省委组织部组织处一处一位姓南的处长曾来到周至找到了临时党小组成员赵志贤,详细了解了党小组党员的状况以及他们都做了哪些工作,这位处长既没有提出批评反对,也没有鼓励支持,此事至此才告一段落。
不过,仍有人对此持保留意见,记者采访时,周至县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说,党员有意见应按组织渠道向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不应该不经上级党委批准自行成立临时党小组。
针对周至党小组的实际情况,3月1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周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凡盟,据他说周至县临时党小组的情况周至县委是知情的,省、市组织部已调查过了。
据记者调查,目前这个党小组仍在乡间开展访贫问苦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