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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后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有关领导干部将被追究行政责任

2023年10月07日

本报讯 今后,所有重大安全事故,都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安监局日前通报了2004年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全省已批复结案的63起重大安全事故中,追究行政和管理责任事故14起,特大安全事故5起。

今后,所有重大安全事故,都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关口前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今后一年内凡县(市)发现两处、乡镇发现一处非法生产或属“四个一律关闭”应关未关的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追究县(市)政府和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人的行政责任。一年内凡设区市发生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内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5起一次死亡3-9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见习记者 张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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