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富平县宋亚茹女士来信反映,富平县计生站没有《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证》,其工作人员也没有从事母婴保健的资格,在给她检查和接生过程中,违反规定,使用孕妇禁用药品,致使其刚出生的婴儿死亡。目前,该计生站仍在继续从事非法行医。
据了解,2004年3月,宋亚茹怀孕6个多月时前往县计生站进行检查,该站医生检查后认为胎儿发育正常。随后,医生介绍说计生站可提供孕产保健和接生服务。之后,她办理了符合生育政策孕产妇服务卡,卡上有富平县计生局和计生站共同盖章。以后她陆续在计生站检查了6次均正常。结果在计生站住院生育期间,该站用孕妇禁用早孕药米索给她接生。并在手术中两次麻醉,延长手术时间,产下一婴儿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从宋亚茹提供的资料和证明上看到:2005年2月4日,富平县卫生局出具证明:富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证》无登记号,属无效证件。根据米索前列醇片说明书,该药与米非司酮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经49天内的早期妊娠。米索前列醇片说明书中也标明:该药为孕妇禁用。
7月19日,记者采访富平县计生站时,办公室一同志与站长联系后,说站长在外面开会。后来记者让找主管业务的副站长或者给宋亚茹接生的医生时,办公室一位女同志说副站长手机没有开,医生休假没有来。记者又让找办公室主任,这位女同志又说主任出差去了。无奈,记者留下办公室电话,让转告站长能与报社联系。截止发稿,没有收到计生站回音。7月20日,记者又电话采访了富平县计生局,该局一位姓李的副局长表示,计生服务站的许可证从2003年6月30日至2006年6月30日。但没有按期审验,是否有效不好说。目前,正与卫生局协调办理。此事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认为计生站从资质到孩子接生过程以及药品使用不存在问题。 □郁文 张哲